“你真的具备神探的条件,王警官,你怎么知道那具尸体是个流浪汉?”
“严肃点,菲碧迪先生,这是在审讯,区别就在于这不是在审讯室,在监护室病房。”
“他就是个流浪汉。”
王灯明又想咬腮帮子。
“我把他弄到树林边的。”
“你把他弄到树林边.......稍等,你让我想想,你把他弄到树林边,你为什么把他弄到树林边。”
“我花了三百美元才把他弄过去的,想想,我为什么这样做?”
大约五六秒时间,王灯明大声道:“我明白了,你是让流浪汉做你的替身,他穿上你的衣服,戴上你帽子,墨镜,没错吧?”
“抱歉,我这个样子不能鼓掌,王警长,怪不得你能找到我,脑袋瓜真好使。”
“别这么说,菲碧迪先生,我找到你靠的是运气,我这个人运气历来不错,问题又来了,流浪汉你在哪里找的。”
“就在县城的街道上。”
“流浪汉能穿上你的衣服,模仿你的身材,但是声音模仿不了,你是怎么做到的?”
“我躲在车里边,他的嘴唇动就可以了,我发出声音,我们事先说话该说什么话,说几句,只要对方能听到说话声就可以了。”
王灯明想到一种民间艺术。
由前面的一个演员表演动作,藏在后面的一个人或说或唱,互相配合,好像前面的演员在自演自唱一样。
这种节目叫双簧。
相声节目中有时会出现,也叫对口相声,挺逗人的。
“你真是人才,你不当相声演员真他妈太可惜了!”
王灯明对于相声演员不知道怎么翻译,弄成了饶舌演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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